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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日期:2022-03-31 16:57浏览:次
按《关于在全省开展“新时代赣鄱先锋”选树学活动的工作方案》精神,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,拟推荐吴小华同志为“突出贡献好榜样”候选人上报省国资委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:2022年3月31日----2022年4月8日,如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的,请在公示期间到学校党委办公室或纪委办公室反映。
投诉电话:0791--88162997
2022年3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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